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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理论周刊·智库头条丨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梗阻 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来自:伊犁园xyz视频人入口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浏览:1字体大小:

https://m.voc.com.cn/xhn/news/202311/19056485.html

核心提示 

进一步用好改革创新这把“万能钥匙”,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梗阻,打通农业科技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覃佐东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实现我国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农业强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出“建设农业强国,利器在科技,关键靠改革”“必须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实现量的突破和质的跃升”。当前,应进一步用好改革创新这把“万能钥匙”,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梗阻,打通农业科技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我省坚持引导激励与支持服务并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向好。近三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86%,2022年突破2500亿元,排全国第十;成交额占GDP的比重从1.77%上升到5.23%,全国排名由第十五上升到第七;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42%,达29.2亿元,在湘转化占比46.5%,其中“三技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年均增长38%,达18亿元,在湘转化占比42%。全省实施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在省属高校部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股权、分红激励力度,有效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热情,催生了多个单项金额过亿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有三大“堵点”亟待打通。一是政策落地落实仍有差距。比如,按照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规定,高等院校科技人员经征得单位同意后可以到企业等单位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股权激励执行难、兼职企业服务难、职称晋升落实难等问题。二是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产业链和创新链结合不够紧密,高校优势学科支撑引领形成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墙内开花墙外香”依然存在(近三年,我省高校117项成交额超300万元的项目在湘转化仅56项,占比仅为48%)。三是承接服务能力普遍不强。企业持续有效的研发活动不多,2022年全省仅有52.5%的规上企业有研发活动;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高校与地方共建研究机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人才欠缺,中试熟化平台布局不足,科技金融规模有限等。鉴于此,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尤其是农业科技成果顺畅转化、更好赋能乡村振兴。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源头供给,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保障

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实现高水平的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保障农业安全的现实需求。当前,农业领域还面临很多“卡脖子”的技术难题,科技供给尚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亟须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成果源头供给。

在强化农业科技基础研究上下功夫。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应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及基础研究设施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对农业基础研究领域的前瞻性和引领性研究;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引导和资助科技创新团队围绕产业需求开展重点攻关、持续研究,实现更多原始创新。

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对标国家实验室全力推进岳麓山实验室建设,着力建设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的重大种业创新平台,助力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工具、新产品研发应用,构建精准高效生物育种技术体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具有重大突破性品种。

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主体,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

应针对我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偏低、服务主体不强、服务环境不优等实际情况,不断夯实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力量。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和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涉农高校院所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农村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科技直通车、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农业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农业农村提供高质量科技服务。

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鼓励农业新品种、专利、著作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盈利分成等多种转化模式,创新项目组织机制、投入方式、分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比如中联重科智慧农业公司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天、地、空、人、农机”五位一体的数据采集体系,实现算法与多元数据的融合,有效推进了水稻数字化种植。

构建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模式,在全省各地规划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紧扣农业农村科技需求,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筑牢乡村振兴根基

紧扣我省农业农村科技需求,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学研合作新格局。

构建多层次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科技示范网络全省覆盖。比如以湖南农业大学刘仲华院士为首席专家的“安化黑茶产业科技帮扶团队”通过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构建起黑茶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将茶叶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有力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技术转型升级、经济效益大幅提高。

实施“双高”对接工程。推动涉农高校与相关高新园区加强对接合作,立足特色优势产业和优势学科,共建农业科技园、未来农业产业园、农业应用技术研究院(机构)等,建强“三农”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贯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产业培育”全链条,大力推动农业技术集群式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鼓励科研人员技术转化。比如,汇聚“外国专家优秀青年人才”“芙蓉青年学者”“湖湘青年英才”组建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生物化工科技创新团队,聚焦农林生物质资源的高效炼制与新产品开发,产出并转化了“高值化生物基产品的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创新及应用示范”等一批科技成果,有力助推了湘南地区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高地。

创新农业科技人才培育激励制度,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不断完善创新农业科技人才培育激励制度,有力支撑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深化农业科技人才及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业科研人才领办创办企业、分享股权期权、技术成果权益分配等机制,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农业科研人才成长和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强化以主体定位与核心使命为基础的绩效评价导向,扩大科研决策、选人用人、职称评聘、经费使用、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激发农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培育体系。推动省内涉农高校紧密对接各地乡村振兴需求,加大专业型、应用型、创新型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地方政府应以农村科技创新培训为重点,加大与高职院校、培训学校合作,推行“定单、定点、定向”培训模式,打造精准化、具体化、实用化培训体系;各地应着力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大力培育本土青年科技人才,支撑区域特色产业。

完善农业科技人才福利保障制度。给予下乡、返乡、兴乡农业科技人才一系列政策支持;围绕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壮大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培养乡村本土人才,创新实施 “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选派计划;设置专项人才津贴,落实农业科技人才扎根乡村的福利保障。

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在县域落实力度。强化农业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全方位调动县域涉农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加大农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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